1. 明代犯罪女子服役洗衣处。
1. 明 代犯罪女子服役洗衣处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佞倖·主上外嬖》:“〔 段鋹 〕以 满堂 为后。后败俘入京,同党俱伏诛,惟 满堂 以中旨贷命,入浣衣局。”《明史·徐珪传》:“乃杖 满仓儿,送浣衣局。”